1、报刊管理人员按学校要求作出每年的报刊订阅计划及预算,办理有关订阅手续;
2、报刊管理人员负责每日的报刊、信件登记分类,并分送到有关部门;
3、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报刊,确有必要须经校办主任批准;
4、因公需寄挂号信者,必须经秘书科审核,收发室登记方可邮发;
5、应设专用信箱处理地址不详的信件;
6、私人信件,一律实行自费邮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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