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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会议室管理办法

2010-09-26 16:48:16  查看次数:

1、会议室的使用、管理由办公室统筹安排。

2、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长办公会、学校综合性行政会议,重大接待性会议。其他会议一般在四楼会议举行。

3、职能部门和各学部因工作需要借用四楼会议室的,须向通过OA系统向校办行政科提出书面申请,并说明会议内容、会议时间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会后借用单位须搞好会议室卫生,关闭所有设备、设施的电源。

4、与会人员须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,爱护会议室设备设施,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、家具的位置

5、会议室日常管理由会务干事负责,每次会后须及时清查会议室设备设施,搞好卫生,关闭电源。

6、会务干事每周须对会议室的家具、设备进行一次清理,每月清洗一次门窗,每半年清洗一次地毯、窗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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